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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2023年阳江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1-05-06 12490
导读

一、出台背景为充分发挥财政保费补贴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快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更好的推进我市新一轮农业政策性保险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大力推动广东

 


一、出台背景

为充分发挥财政保费补贴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快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更好的推进我市新一轮农业政策性保险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大力推动广东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财农[2020]2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农农[2020]3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并开展我市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二、实施内容

(一)范围。在全市行政辖区内(不含军事管理区)。

(二)时间。2021年至2023年,共3年。

(三)险种

1.中央财政补贴型种植险

保险品种:水稻、水稻制种、玉米、花生、马铃薯、甘蔗。

2.中央财政补贴型养殖险

保险品种:能繁母猪、生猪(含育肥猪、仔猪)、

3.省级财政补贴型种植险

保险品种:岭南水果(含在阳江种植的所有水果)、种植大棚、蔬菜、花卉苗木、茶叶。

4.省级财政补贴型养殖险

保险品种:家禽(含肉鸡、蛋鸡、肉鸭)、淡水养殖水产品、海水网箱养殖水产品。

5、地方特色险种

根据阳江市农业产业发展需要,拟选择开办鹅、对虾作为我市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鹅、对虾特色险种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1、2),由首创的保险机构经营。

保险品种。鹅、对虾,包括种鹅、肉鹅、南美白对虾、班节对虾、日本对虾等。

(四)参保对象。

在全市行政辖区内(不含军事管理区)实施范围内从事本方案支持品种的种、养产业所有农户、企业、农场、合作社、镇(街)村等农渔经营者。其中,种养场所应不在禁养、禁种、行蓄洪区范围内;种养品种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养殖废弃物排放符合环保要求;养殖类品种需按照强制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能繁母猪、牛、羊等大牲畜应佩戴国家规定的畜禽标识;参保的农户、企业、农场、合作社、镇(街)村等农渔业营者应当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

(五)保险期限。

1、水稻、水稻制种、玉米、花生、马铃薯、甘蔗,以一造(一个生长周期)为一个投保周期。

2.能繁母猪、奶牛以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生猪(含育肥猪、仔猪)可以以一批次或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

3.岭南水果、种植大棚以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蔬菜、花卉苗木可以以一茬或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

4.肉鸡、肉鸭、淡水水产品可以一批次或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蛋鸡、海水网箱养殖水产品以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

5.地方特色险种,以一批次或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

(六)保险责任及定损方式

1、中央险种保险责任

(1)水稻、水稻制种、玉米、花生、马铃薯、甘蔗。

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雷击、地震、泥石流、突发性滑坡、火灾、旱灾、病虫草鼠害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补贴型种植险不得设置绝对免赔条款。

(2)能繁母猪、生猪(含育肥猪、仔猪)、奶牛。

在保险期限内,由于疾病、疫病、火灾、爆炸、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雹灾、冻灾、突发性滑坡、泥石流、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在保险期限内,由于发生上述疫病中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2、省级险种保险责任

(1)岭南水果(含在阳江种植的所有水果)、种植大棚、蔬菜、花卉苗木、茶叶。

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雷击、地震、泥石流、突发性滑坡、爆炸、崖崩、火灾、旱灾、病虫草鼠害、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种植大棚保险不设起赔线。省级财政补贴型种植险不得设置绝对免赔条款。

(2)家禽(肉鸡、肉鸭、蛋鸡)养殖保险:

①在保险期限内,由于疾病、疫病、火灾、爆炸、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雹灾、冻灾、突发性滑坡、泥石流、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死亡,且连续七日内死亡总量达到单批次养殖总量3%(含)或单日内死亡总量达到单批次养殖总量1%(含)以上,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在保险期限内,由于发生上述疫病中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②肉鸡养殖保险附加肉鸡批发价格保险:在保险期限内,由于重大疫情引发肉鸡市场批发价格异常波动造成保险标的价格损失,且月度批发价格较前3年全市肉鸡平均市场批发价格下跌达到30%(含)以上,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③淡水水产品养殖保险: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暴雨、风灾、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雷击、地震、泥石流、河堤溃堤等原因直接造成水产品养殖鱼塘增氧机、水泵不工作发生缺氧;或直接造成鱼塘漫堤、溃堤,导致保险标的死亡的,根据缺氧时间、漫堤、溃坝等级,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④海水网箱水产品养殖风灾指数保险:在保险期限内,保险标的所在海域遭遇热带气旋且风级达到或超过保险合同约定的起赔风级,视为发生风灾事故,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险网箱水产品所在海域遭遇热带气旋的风级以距离保险标的海域最近的气象站实测数据为准,并由县级及以上气象部门发布。

地方特色险种责任

鹅、对虾,包括种鹅、肉鹅、南美白对虾、班节对虾、日本对虾等。

保险期间内,当所在投保地理区域遭遇本保险方案约定的疫病、风灾、强降雨、高温事件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天气指数定损方式。

发生自然灾害(台风、暴雨、低温)达到起赔标准,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适用该类保险品种:岭南水果(含在阳江种植的所有水果)、种植大棚、蔬菜、花卉苗木、茶叶、淡水养殖水产品、海水网箱养殖水产品。由政府气象部门负责天气指数计算并向社会公布。

现场定损方式。

因自然灾害(含地震、泥石流等)、意外事故(含火灾)、虫草鼠害、疫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人为因素故意造成的损失不在赔付范围内。如果政府为防止疫情扩散而要求对种养品种进行扑杀消灭处理等行为,政府补偿标准不及保险赔付标准的,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付;政府补偿标准超过保险赔付标准的,保险公司不再赔付。适用该类保险品种:水稻、水稻制种、玉米、花生、马铃薯、甘蔗、能繁母猪、生猪(含育肥猪、仔猪)、奶牛、农业设施险、家禽(含肉鸡、蛋鸡、肉鸭)等。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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