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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磐安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这份扶持政策请查收~

   2021-07-31 430
导读

日前,《磐安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 发布,哪些项目可以得到扶持和奖励呢,一起随小布去看看吧~扶持内容和标准(一)推进12581 平台建设1. 粮食功能区管理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种植水稻面

 


日前,《磐安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 发布,哪些项目可以得到扶持和奖励呢,一起随小布去看看吧~



扶持内容和标准

(一)推进12581 平台建设

1. 粮食功能区管理

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种植水稻面积3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补贴480 元;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种植旱粮面积3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补贴225元,纳入农业经营主体统一发放种子、统一收购经营且集中连片种植旱粮面积30亩以上的,给予农户每亩补贴225元;在三园地套种旱粮5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补贴120元。

粮食种植评选奖励

高产示范方创建被评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 0.5万元;粮食高产竞赛亩产前三名的分别奖励500元,破县纪录且为年度冠军的奖励5000元。

粮功区非粮化整治

粮食功能区内种植苗(树)木、花卉、草皮、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进行整治后,种上水稻、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的,验收通过后一次性给予乡镇(街道)2000元/亩奖励。

商品有机肥、配方肥推广

商品有机肥(含有机、无机复混肥)在省补资金基础上补助100元/吨。对销售主推配方肥100吨以上的农资店补助10元/吨。

2. 主导产业示范建设

(1) 加大水稻、茶叶、食用菌、蔬菜、 水果、养殖业等主要产业培育。具有一定规模且投资30万元以上,用于新(改)建生产道路、节水灌溉、钢架大棚等基础设施,购置农业科研设备、优良种子种苗,创新推广技术(模式)及合作等内容的,实施完成后按第三方审定投资额的50%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

(2) 对列入上级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按上级规定的标准给予补贴。对未列入上级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购置10万元/台 · 套以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按购置价补助30%,最高补助20万元。农业基地的电力设施按结算发票的 30% 补助,最高补助 10 万元。



3. 数字农业技术应用

业主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在动态感知、监测预警、精准作业、智能控制等生产环节,在农产品初加工、分类分拣、智能分仓、物流配送、仓储管理、电子商务、产品溯源等经营环节,进行数字化种养基地改造,发展精准农业、智慧农业、数字农业,给予投资额的50%补助,最高限额30万元。接入县农业应急指挥平台且基地农业信息化系统并常年运维正常的,给予0.3万元/年补助。

4. 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三新”技术推广

主管部门指定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给予全额补助,示范推广的给予85%补助。对本县单独选育的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国家、省级认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联合选育的减半奖励。

农产品质量监管

首次安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且与省追溯平台联网的,二维码打印机等按政府采购价给予全额补助。可追溯系统正常运行且产品使用二维码追溯在生产加工农产品包装上张贴追溯码1万张以上的,奖励2000 元/万张,最高奖励2万元。鼓励农业经营主体自建(联建)农产品检测室,验收通过后奖励2万元/室;正常运行且每年检测200批次以上的,奖励2000元/家。

土地连片流转

对集中连片土地流转的流出农户( 包括村集体土地流转)进行奖励,其中耕地30亩以上期限5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元/亩,山地100亩以上期限10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元/亩。对流入耕地100亩以上的经营业主一次性奖励200元/亩。对组织耕地规模流转的行政村一次性奖励300元/亩。

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

经县主管部门认定的经营主体,通过秸秆等换有机肥等方式收集秸秆(茭白叶、茶桑果枝条、玉米秆、稻草等)进行有机肥等价交换的,奖励260元/吨。

废旧农膜回收处置

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且不能市场化回收利用的废旧棚膜、地膜、菌棒膜、营养钵、育苗盘、遮阳网、防虫网和塑料压膜带等废旧农膜,按 1.6元/公斤补助给回收公司。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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