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展是一座城市的底气
为助力企业发展
福清进一步加大企业扶持力度
近日,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系列惠企政策
努力在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中
出经验、当标兵
《关于扶持企业技术研发的八条措施》
《关于扶持企业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
《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五条措施》
《关于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和两化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
《关于促进服务业稳增长的若干措施》
《关于扶持“双创”工作的七条措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
《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
《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七条措施》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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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融政办〔2021〕24号
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
各园区管委会,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国营农场,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好《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榕政办〔2020〕114号)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努力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中出经验、当标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将《关于扶持企业技术研发的八条措施》《关于扶持企业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五条措施》《关于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和两化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服务业稳增长的若干措施》《关于扶持“双创”工作的七条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七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关于扶持企业技术研发的八条措施
一、对企业建立技术中心予以奖励
福州市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奖励,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200万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70万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30万元。上述奖励可重复享受。在此基础上,我市均再给予40万元奖励。
二、对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予以奖励
福州市对新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予以奖励,其中: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奖励80万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在省里奖励50万元的基础上,再配套奖励20万元;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奖励30万元。上述奖励可重复享受。在此基础上,我市均再给予40万元奖励。
三、对企业研发及应用新产品予以奖励
(一)每年福州市评选10项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分等级给予奖励,其中,一等奖100万元,二等奖50万元,三等奖30万元。在此基础上,我市分别对应再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二)福州市对认定为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的企业,在省里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省级补助金额的50%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在此基础上,我市再给予福州市奖励金额20%的奖励。
(三)对应用福州市企业研制的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的企业,福州市给予设备购买价格的15%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在此基础上,我市再给予福州市补助金额20%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