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称,建立健全符合宠物用药实际情况的评审制度,加快宠物用新兽药生产上市步伐,满足宠物诊疗需求。
8月3日,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086号建议的答复中称,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58号已将宠物治疗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宠物数量,由不少于200只调整为不少于50只。目前我部正在组织修订《兽药注册办法》和新兽药注册资料要求,将进一步考虑宠物用药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符合宠物用药实际情况的评审制度,加快宠物用新兽药生产上市步伐,满足宠物诊疗需求。
同日,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466号建议的答复中称,近些年,农业农村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支持专用、鼓励转化、优化研发”的工作思路,发布183个宠物用兽药说明书范本、确定“宠物用”兽药专用标识、制定《宠物用化学药品注册临床资料要求》、明确《人用化学药品转宠物用化学药品注册资料要求》、实施优先注册评审制度,不断推动丰富宠物用兽药品种。但与宠物诊疗行业发展需要、与宠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部围绕加快推动宠物用兽药生产供应,从法规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方式、优化审批服务等方面,多措并举、开拓创新,持续发力、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