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海洋渔业)厅(局、委)、乡村振兴(扶贫)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社会资本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力量,需要加大政策引导撬动力度,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根据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明确的农业农村发展目标和重大任务,我们对2020年4月制定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进行了修订,形成《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引导撬动作用,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发挥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作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2021年4月22日
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体部署,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突出“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创新投融资机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更好满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多样化投融资需求,为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解决好种子与耕地两个要害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引导社会资本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支持社会资本依法依规拓展业务,注重合作共赢,多办农民“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的产业,把收益更多留在乡村;多办链条长、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产业,把就业岗位更多留给农民;多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帮农带农的产业,带动农村同步发展、农民同步进步。
2.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将人才、技术、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农业农村,加快建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坚持“放管服”改革方向,建立健全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创造良好稳定的市场预期,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重点领域。
3.坚持开拓创新。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市场化、专业化等优势,加快投融资模式创新应用,为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开辟更多有效路径,探索更多典型模式。有效挖掘乡村服务领域投资潜力,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保持农业农村投资稳定增长,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
二、鼓励投资的重点产业和领域
对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任务,立足当前农业农村新形势新要求,聚焦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促进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一)现代种养业。支持社会资本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种养业,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助力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巩固主产区粮棉油糖胶生产,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延伸拓展产业链,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发展青贮玉米、高产优质苜蓿等饲草料生产,发展草食畜牧业。支持社会资本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稳定生猪基础产能,加大生猪深加工投资,加快形成养殖与屠宰加工相匹配的产业布局,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积极发展牛羊产业,增加基础母畜存栏;稳步推进禽肉等产业发展,增加肉类市场总体供应。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优质奶源基地,升级改造中小奶牛养殖场,做大做强民族奶业。鼓励社会资本发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开展集约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养殖、盐碱水养殖和深远海智能网箱养殖,推进海洋牧场和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建设,加大对远洋渔业的投资力度。
(二)现代种业。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创新型种业企业,推进科企深度融合,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提升商业化育种创新能力,提升我国种业国际竞争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现代种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加强种质资源保存与利用、育种创新、品种检测测试与展示示范、良种繁育等能力建设,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建立现代种业体系。在尊重科学、严格监管的基础上,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创新推广“龙头企业+优势基地”模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国家南繁育种基地建设,推进甘肃、四川国家级制种基地建设与提档升级,加快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繁基地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畜禽水产保种场(保护区)、国家育种场、品种测定站、种畜禽场站建设,提升畜禽水产种业发展水平。
(三)乡村富民产业。鼓励社会资本开发特色农业农村资源,积极参与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特”“一县一业”,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集约化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完善科技支撑体系、生产服务体系、品牌与市场营销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利益联结紧密的建设运行机制。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民族、文化与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发展一批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加快农业品牌培育,加强品牌营销推介,鼓励社会资本支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业企业品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和绿色建筑建材等乡村产业。
(四)农产品加工流通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提升行业机械化、标准化水平,助力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加工强县。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和田头市场。鼓励社会资本联合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共同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建设一批贮藏保鲜、分级包装、冷链配送等设施设备和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提高冷链物流服务效率和质量,打造农产品物流节点,发展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对接的新型流通业态。
(五)乡村新型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创意农业、农耕体验、康养基地等产业,充分发掘农业农村生态、文化等各类资源优势,打造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服务规范的乡村休闲旅游目的地。引导社会资本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推动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挖掘和利用农耕文化遗产资源,建设农耕主题博物馆、村史馆,传承农耕手工艺、曲艺、民俗节庆。支持社会资本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提供市场信息、农技推广、农资供应、统防统治、深松整地、农产品营销等社会化服务,建设一批农业科技服务企业、服务型农民合作社,推动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备导入小农户。鼓励社会资本改造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商业网点,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要,积极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文化教育、环境卫生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点,推动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为乡村居民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
(六)生态循环农业。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废弃渔网具回收再利用,加大对收储运和处理体系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大对农村能源综合建设投入力度,推广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探索秸秆打捆直燃和成型燃料供暖供热,沼气生物天然气供气供热新模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长江黄河等流域生态保护、东北黑土地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修复。
(七)农业科技创新。鼓励社会资本创办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参与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展生物种业、高端智能和丘陵山区农机、渔业装备、绿色投入品、环保渔具和玻璃钢等新材料渔船等领域的研发创新、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鼓励社会资本牵头建设农业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参与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建设,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打造科企融合创新联合体。引导社会资本发展技术交易市场和科技服务机构,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加快先进实用技术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