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7月18日消息,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将支持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农业防灾减灾、乡村建设等7大重点领域及其他适合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据了解,一些涉及农村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将得到支持。
其中,在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领域,《通知》支持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和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支持以土壤侵蚀治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肥沃耕层构建、盐碱渍涝治理为重点,加强黑土地综合治理。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退化耕地进行改造。支持大豆油料生产基地建设。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盐碱地等后备资源适度有序开发为耕地。支持丘陵山区农田建设。支持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对于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领域,《通知》支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休闲农业,培育生态环保产业。
围绕农业农村绿色发展,《通知》支持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支持发展旱作雨养农业、生态农业、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探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支持绿色农业生产基地、水产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建设。支持以县为单位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粪肥还田利用示范基地,开发生物质能、农村光伏等农村新能源。支持节种节水、节肥节药、残膜回收、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农业绿色装备研发应用。
涉及乡村建设领域。《通知》支持集中连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农村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
《通知》明确,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基础上,聚焦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强化区域资金、资产、资源全要素整合,强化地方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实施企业多主体协同,引导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适度超前开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资,撬动更多中长期信贷资金高效率、低成本倾斜流入农业农村,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同时,《通知》指出要坚持政府引导、金融服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兼顾、适度倾斜;探索创新、防控风险4项基本原则,严格控制各类风险,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