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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教动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专报2015年第13期

   2021-11-08 农业部290
导读

  编者按:10月20—21日,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甘肃联合召开全国推进农用地膜综合利用现场会。会议指出地膜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影响因素多、涉及面广,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以“试点示范、政策创

 

  


   编者按:10月20—21日,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甘肃联合召开全国推进农用地膜综合利用现场会。会议指出地膜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影响因素多、涉及面广,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以“试点示范、政策创设、科技支撑、宣传引导”为主线,充分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到2020年,重点省区当季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现将会议有关内容刊发。

深入推进农用地膜综合利用工作

10月20-21日,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甘肃联合召开全国推进农用地膜综合利用现场会。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认真落实全国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现场会和全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农用地膜污染防治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交流总结地膜综合利用工作成效和经验,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农用地膜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与会代表参观了甘肃农用地膜回收与综合利用现场,成效明显、经验可贵。甘肃、新疆、山东、河北的同志作了典型发言,可降解地膜生产加工企业代表也介绍了有关情况,严昌荣研究员就全国地膜污染形势和治理对策作了专题报告,内容丰富、特点鲜明、路径明确,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会议指出,地膜是继种子、农药、化肥之后的第四大农业生产资料。地膜覆盖技术能够有效提高农作物产量,特别是在干旱少雨的西北地区,可使粮食、棉花等作物增产20%-30%,地膜应用技术“装满了米袋子、丰富了菜篮子”,是农业生产的重大技术措施,被誉为“白色革命”。地膜作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使用量大、使用面广。2014年,我国农膜使用总量高达260多万吨,其中地膜用量为142万吨,目前全国地膜覆盖面积已经超过3亿亩,全国适宜地膜覆盖栽培的农田面积还有很大空间,地膜应用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将保持增长的趋势。

由于长期重使用、轻回收,当前全国当季农膜回收率不足2/3,所有覆膜农区农田土壤均有不同程度的地膜残留污染,局部区域亩均地膜累积残留量一般在4-20公斤。“白色污染”严重影响农机播种施肥作业和作物生长,破坏土壤结构,降低耕地质量,危害畜牧生产,还影响村容村貌。随着地膜覆盖面积和用量的持续增加,地膜残留问题将长期持续存在,地膜残留导致的污染已成为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隐患之一。地膜污染治理难度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执行标准低。我国当前地膜生产标准宽松,对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和回收监管不足,大量超薄、低强度、易老化、寿命短的地膜充斥市场,导致大量地膜残留在农田中,难以回收。二是机械回收难。目前大部分地区地膜回收主要以人工捡拾为主,难度大、成本高。通过参观甘肃的机械现场展示,表面地膜机械回收有了很大进展,总体应用还行,但需要解决回收率低、与秸秆和土壤分离等问题。三是回收积极性不高。现有地膜回收加工企业普遍面临回收成本高、收益差等问题,尤其是近年国际石油价格大幅回落,压低了残膜加工品的价格,导致地膜加工企业效益进一步下降。四是可降解膜研发慢。可降解膜研发还存在一些技术瓶颈,推广也面临着成本控制等多方面的制约。五是政策扶持不完善。由于扶持和鼓励残膜回收的政策支持不够,废旧地膜回收渠道不畅,还没有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会议认为,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农膜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作法。一是国家地膜清洁生产项目取得积极进展。2012-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三部委连续四年实施了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试点面积已覆盖新疆、甘肃、内蒙古、河北等11个省(区、兵团)的229个县市,累计投资9.01亿元,新增残膜加工能力18.63万吨,新增回收地膜面积6309.9万亩。各级发改、财政、农业等部门高度重视,相互配合,全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二是政策扶持不断加大。农业部印发《地膜覆盖技术指导意见》,积极配合财政部设立旱作农业专项资金,在西北和华北地区实施地膜覆盖技术补助,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提高了地膜回收利用率。推动国家标准委开展农用地膜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将提高地膜厚度和抗拉伸强度等要求,预计年底前颁布新标准。推动甘肃、新疆等出台地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制定地方地膜生产标准,加强对高标准地膜的生产、推广应用、回收加工等全过程监管。三是科技支撑能力持续加强。近年来,农业部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开展了地膜覆盖适应性、地膜生产与农田残膜限量标准、残膜资源化利用、回收机械、可降解地膜、监测评价等关键问题的科研攻关。2015年,启动实施农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残膜污染农田综合治理技术方案”,将对重点技术进行科研攻关、系统集成、精准示范,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技术模式;在全国11个省(市、区)的典型用膜区域,针对不同种植作物开展了一定面积的可降解地膜应用对比试验,希望通过连续2-3年的试验研究,筛选出技术成熟、经济可行的可降解地膜,并在全国一定地区、一定作物品种范围内进行推广。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了生物基材料重大工程,积极推进生物质基可降解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四是地膜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的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加强监管是做好地膜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的关键环节,一些地方的监管机制值得借鉴,比如,甘肃省通过《甘肃省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条例》建立了农业环保、工商、质检等部门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同时推行目标考核管理,将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与地膜覆盖技术推广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了“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的“三同时”目标管理机制。目前已在地膜用量大、时间长、污染较重的17个省份,建设了由210个地膜残留监测点组成的监测网络,定期开展定位监测与典型调查,基本实现了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会议要求,地膜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影响因素多、涉及面广,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以“试点示范、政策创设、科技支撑、宣传引导”为主线,充分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到2020年,重点省区当季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今后要重点强化六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地膜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布局谋划,制定工作方案,狠抓任务落实,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地膜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二是强化试点示范。要持续做好三部委联合实施的农用地膜清洁生产试点示范项目,督导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扎实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对前期已建设完成的项目,要采取措施,保证项目运行,切实发挥作用。各省也要创造条件,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开展地膜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建设。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提出适合不同区域的技术模式和政策措施;加强可降解地膜、机械化残膜回收等新产品、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三是强化政策扶持。领导的重视是做好工作的前提,也是最大的政策扶持。比如,新疆地膜回收利用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自治区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成立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的农田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加强与国家标准委的协调配合,尽快发布地膜新国家标准,各地要积极做好新标准地膜的推广工作。研究制定加厚地膜覆膜和回收利用的配套性技术规程,明确适宜的地膜种类、质量、厚度以及地膜回收利用技术措施,力争1-2年北方旱作农区全部推广使用新标准地膜。积极争取旱作农业技术补助资金支持,逐步将新标准地膜覆盖技术补助范围扩大到西北、西南、华北以及东北西部地区。研究探索多形式的补贴政策,对新标准地膜使用、回收加工利用的个人、企业给予补贴;把残膜回收机械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鼓励农民和农机合作组织购买使用残膜回收机械。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总结甘肃、新疆地膜立法经验,农业部要研究制定农膜使用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加强地膜生产销售、使用与回收加工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其他省份也要争取启动地膜的地方立法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地膜污染监测网络,构建全国农田地膜残留污染信息平台和数据库,逐步实现地膜污染监测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五是强化科技支撑。进一步加大科技研发支持力度,积极谋划重点科研专项,加强地膜污染防治科技攻关,加快地膜残留捡拾和加工机械、地膜残留清除技术和无害化处理技术研发。率先开展试验示范的11个省(市)要及时总结对比试验成果,尽快筛选出技术上、经济上可行的可降解地膜,并面向一定作物品种、在一定范围内加以推广。通过品种选育、适宜栽培技术、合理耕作措施、调整种植结构等方式,降低部分地区对地膜使用的依赖程度,减少地膜使用量。要研究农膜使用的总量控制政策,争取率先在东北黑土地实现地膜使用量零增长。六是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途径,推广普及科学铺膜和管护、开展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利用专题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挖掘典型案例,宣传推介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引导,动员各方力量,逐步形成公众参与农膜污染防治的良好局面。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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