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23日发布的《中共农业农村部党组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公布了农业农村部党组针对推动农业农村改革力度不够大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其中包括“将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培育职责调整到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一个司负责”等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方面的内容。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1日至12月20日,中央第九巡视组对农业农村部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4日,中央巡视组向农业农村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党组10月23日在《通报》中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推动农业农村改革力度不够大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中,《通报》公布了三方面内容,其中包括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通报》指出,“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巩固和拓展机构改革成果,全面梳理机构改革以来部机关各司局职责履行和职能交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优化有关司局职能配置,将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培育职责调整到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一个司负责。适应种业创新、油料生产、科技条件保障等工作需要,优化设置相关司局内设机构。组织开展部属事业单位改革课题研究,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和优化调整结构布局的研究储备。结合部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调整,增加农村领域工作力量,推动构建功能定位科学、结构布局合理、作用协同发挥的事业单位工作体系。”
根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此前公布的机构设置信息,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的机构职责为“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