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0部门印发《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在稳定延续产业扶贫相关政策举措基础上,提出了“十四五”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一系列政策举措。
一是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行动。指导脱贫地区编制“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支持特色产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到脱贫地区建设农产品加工基地,打造知名产品品牌。支持脱贫地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促进产村、产镇深度融合。支持脱贫地区依托田园风光、乡土文化、民俗风情等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
二是强化产业发展政策扶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用于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优先支持产业发展。依托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脱贫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扩大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范围。过渡期内专项安排脱贫县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特色产业需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鼓励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优化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程序,切实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
三是强化产业发展服务支撑。在脱贫地区实施消费帮扶,支持脱贫地区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脱贫地区精准对接。强化产业技术人才服务,继续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设立产业技术专家组,建立产业技术顾问制度,加快创业致富带头人、现代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对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龙头企业继续给予认定与扶持,将相关扶持政策与联农带农效果紧密挂钩,推动各类主体更好带动脱贫户、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强化工作统筹和指导督促,推动脱贫地区落实好产业融合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支持脱贫村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壮大各类新型主体,推进特色产业园区化、融合化发展,不断提升特色主导产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