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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政策速览 之十六】农技推广扶持政策

   2021-07-21 2220
导读

点击和美兴山关注我们一、农村人才培养全县计划投入5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人才培养。其中开展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产业致富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一村多名大学生、农业技术人员等农业人才培训48万元,人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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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人才培养

全县计划投入5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人才培养。其中开展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产业致富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一村多名大学生、农业技术人员等农业人才培训48万元,人才奖励政策2万元。

(一)扶持政策

投入30万元支持农村人才培养,培训特色产业技术。其中投入15万元培训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产业致富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等50人,人平补助资金3000元,培训时间15天或120学时。投入15万元,培训产业种养能手125人,人平补助资金1200元,培训时间7天或56学时。

投入18万元,用于开展农技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相关费用支出。

投入2万元对引进的高学历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储备人才、农业农村人才获得国家、省、市、县表彰的给予一定奖励。

(二)基本要求

1.农村人才培养。常年从事农业农村生产发展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从业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在农业生产发展中具有一定基础和专业技能,有意愿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可参加农业农村局组织的免费培训。

2.农技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全年组织50名农技人员参加省、市、县各级举办的知识更新培训,3年内实现县乡两级农技人员全员轮训,进一步提升农技服务能力和水平。

3.人才奖励。对象为引进的人才,包含高学历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储备人才和农业农村人才的引进人才。

(三)操作流程

1.农村人才培养。由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方案和要求开展培训,由县农业农村局组成农民教育培训检查验收组,通过查看资料、现场审核、电话抽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审核验收合格后,按培训人数、培训标准拨付培训资金直达培训机构,学员免交培训费。

2.农技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由县农业农村局择优遴选农技推广骨干人员参加国家、省和市级知识更新培训10人左右(按照文件通知参加培训),由外出参训人员凭培训费收据报销;参加县级知识更新培训40人左右。县级知识更新培训采取在外聘请专家、外出参观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对县乡两级农技人员开展业务提升培训,按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支付培训相关费用。

3.人才奖励。获得国家、省、市、县等各级表彰的引进高学历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储备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由本人申报,将获奖文件及证书、个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将奖励资金直达获奖者个人账户。获得国家级表彰的,给予2000元奖励;省级表彰的,给予1500元奖励;市级表彰的,给予1000元奖励;县级表彰的,给予500元奖励。

二、开展科技合作

(一)扶持政策

全县计划投入50万元,用于支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

(二)合作事项

1.投入5万元支持县农技推广中心与华中农业大学合作,在县农科所开展玉米组合配对和组合测试、昭君眉豆种子资源保护、玉米辣椒及西蓝花等新品种试验、降解膜试验、高效种植模式试验、技术合作交流和培训指导农技人员,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2.投入5万元支持县耕肥站与湖北省农科院植保土肥所合作,在县农科所开展土壤有机肥试验研究,在榛子乡板庙村兴山县诚发蔬菜专业合作社开展大棚西红柿生物有机肥试验、技术合作交流和培训指导农技人员,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3.投入5万元支持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与华中农业大学合作,开展畜禽品种资源调查、生猪生态养殖、新品种培育研究与技术推广示范、技术交流和培训技术人员,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4.投入5万元支持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与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合作,在宜昌民大双莲鸡专业合作社,开展双莲鸡品种选育、研究和推广、技术交流和培训技术人员,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5.投入10万元支持县农业农村局与湖北省中药材研究所合作,编制中药材产业规划。

6.投入12万元支持县农业农村局与三峡大学合作,编制高标准农田五年实施规划。

7.投入4万元支持兴山县雨林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与华中农业大学合作,在古夫镇古洞口村兴山县雨林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开展柑橘、李子现场教学指导和有机肥试验;与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在古夫镇古洞口村兴山县雨林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开展生猪、鸡业务合作和现场技术指导。开展技术交流,培训技术人员,建立长效技术合作机制。

8.投入4万元支持兴山四月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与长江大学开展茶叶、花卉栽培、加工指导和研学;与湖北省农科院合作建设高岚桑葚采摘园;与中科院郑州果研所合作开展全县小水果项目试验示范。开展技术交流,培训技术人员,建立长效技术合作机制。

(三)操作流程

6月底前,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单位或企业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备案。11月底前,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单位或企业将开展合作的情况报县农业农村局。12月初,报县政府审批后拨付资金。

三、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

全县计划投入100万元,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柑橘、茶叶、粮油、蔬菜、道地药材等种植业和畜牧养殖业等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支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病虫害绿色防控、三减三增等技术推广。基地建设64万元;农技人员技术指导服务36万元,其中特聘农技员10万元。

(一)农业经营主体基地建设

1.扶持政策

投入64万元用于农业经营主体基地建设,建设科技示范基地100个(省农业农村厅任务),其中科技示范主体建设的科技示范点80个,科技示范主体建设有一定规模和科技含量的示范基地15个,科技示范主体或单位各项技术集成配套且有科技含量的示范基地5个。80个科技示范点补贴24万元,每个补贴3000元;15个科技示范基地补贴15万元,每个补贴1万元;5个配套集成技术的基地补贴25万元,每个补贴5万元。

2.基本要求

(1)80个科技示范主体(示范点)要求:从事农业产业生产及技能、销售服务,有一定发展规模,合作社种植业规模50亩以上或设施农业规模达到10亩以上,家庭农场20亩以上,亩平收益要求达到5000元以上,发展1-2个稳定的农业主导产业和增收支柱产业,积极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在当地有一定的科技带动力,乐于帮助合作社社员和带动主体以外的农户依靠科技发展生产,在农业产业发展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2)15个科技示范基地要求:合作社有社员20户以上,规模100亩以上(设施农业规模达到20亩以上),合作社管理较规范;家庭农场规模50亩以上;科研机构试验示范10亩以上。亩平收益要求达到5000元以上,发展1-2个稳定的农业主导产业和增收支柱产业,积极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在当地有积极影响力,有科技亮点、乐于帮助合作社社员和带动主体以外的农户依靠科技发展生产,在农业产业发展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3)5个配套集成技术的科技示范基地要求:承担各类试验示范任务、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病虫害绿色防控、三减三增等技术的推广,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3项以上,配套集成技术,组织科技培训观摩,要有完善的资料及影像记录反映。此外合作社或企业还要有亮点,管理规范,有完善的财务管理,资料收集齐全。

3.操作流程

按照“主体申报、村委会推荐、乡镇审核、县级复审确认”的程序,5月底前,各类主体自行申报,村委会推荐后(盖章签署意见),交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初审(盖章签署意见),由乡镇农技中心收齐后统一交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6月初前,乡镇政府审核后(盖章签署意见),统一送交县农业农村局;6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共同复审,经营主体及科研单位100个,在县政府网上公示。7月--9月,县农业农村局按10%的比例对80个科技示范主体(示范点)、按20%的比例对15个科技示范基地、按100%的比例对5个配套集成技术的科技示范基地进行抽查核实,确认补贴对象。10月,各经营主体将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的总结材料交各乡镇农技中心,由乡镇农技中心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11月,将补助资金或农资发放到经营主体及科研单位(可由基地自行购买农资、农具等农业投入品)。没有提交资料的经营主体不能享受补贴。

(二)农技人员技术指导服务补助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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