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正式对外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意见》指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意见》还提出一系列举措↓
设立衔接过渡期,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在脱贫地区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加大对脱贫县乡村振兴支持力度。
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粮、棉、油、糖、肉等供给安全。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
稳定种粮农民补贴,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
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支持有条件的省份降低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保费县级补贴比例。
打好种业翻身仗。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深入实施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
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中央和地方共同加大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2021年建设1亿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
支持高校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服务,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打造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
健全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体制,3年内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